ReactJS 简介

React 起源于 Facebook 的内部项目,因为该公司对市场上所有 JavaScript MVC 框架,都不满意,就决定自己写一套,用来架设 Instagram 的网站。做出来以后,发现这套东西很好用,就在2013年5月开源了。由于 React 的设计思想极其独特,属于革命性创新,性能出众,代码逻辑却非常简单。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使用,认为它可能是将来 Web 开发的主流工具。

ReactJS官网地址:http://facebook.github.io/react/

Github地址:https://github.com/facebook/react

ReactJS的背景和原理

在Web开发中,我们总需要将变化的数据实时反应到UI上,这时就需要对DOM进行操作。而复杂或频繁的DOM操作通常是性能瓶颈产生的原因。React为此引入了虚拟DOM(Virtual DOM)的机制:在浏览器端用Javascript实现了一套DOM API。基于React进行开发时所有的DOM构造都是通过虚拟DOM进行,每当数据变化时,React都会重新构建整个DOM树,然后React将当前整个DOM树和上一次的DOM树进行对比,得到DOM结构的区别,然后仅仅将需要变化的部分进行实际的浏览器DOM更新。而且React能够批处理虚拟DOM的刷新,在一个事件循环(Event Loop)内的两次数据变化会被合并,例如你连续的先将节点内容从A变成B,然后又从B变成A,React会认为UI不发生任何变化,而如果通过手动控制,这种逻辑通常是极其复杂的。尽管每一次都需要构造完整的虚拟DOM树,但是因为虚拟DOM是内存数据,性能是极高的,而对实际DOM进行操作的仅仅是Diff部分,因而能达到提高性能的目的。这样,在保证性能的同时,开发者将不再需要关注某个数据的变化如何更新到一个或多个具体的DOM元素,而只需要关心在任意一个数据状态下,整个界面是如何Render的。

组件化

虚拟DOM(virtual-dom)不仅带来了简单的UI开发逻辑,同时也带来了组件化开发的思想,所谓组件,即封装起来的具有独立功能的UI部件。React推荐以组件的方式去重新思考UI构成,将UI上每一个功能相对独立的模块定义成组件,然后将小的组件通过组合或者嵌套的方式构成大的组件,最终完成整体UI的构建。例如,Facebook的instagram.com整站都采用了React来开发,整个页面就是一个大的组件,其中包含了嵌套的大量其它组件。

HTML 模板

使用 React 的网页源码,结构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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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YPE html>
<html>
<head>
<script src="../build/react.js"></script>
<script src="../build/react-dom.js"></script>
<script src="../build/browser.min.js"></script>
</head>
<body>
<div id="example"></div>
<script type="text/babel">
// ** Our code goes here! **
</script>
</body>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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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JSON(JavaScript Object Notation)是一种简单的数据交换格式。从语法上来说,它综合了JavaScript的对象(objects)和列表(lists)。通常用于在web后端和运行在浏览器中的JavaScript程序之间通信,不过也可以用在很多其他的地方。官方主页,json.org,提供了对标准的详尽说明。

使用json 包可以轻松地在Go程序中读写JSON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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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kage main

import (
"fmt"
)

func main() {
s1 := "abcd"
b1 := []byte(s1)
fmt.Println(b1) // [97 98 99 100]

s2 := "中文"
b2 := []byte(s2)
fmt.Println(b2) // [228 184 173 230 150 135], unicode,每个中文字符会由三个byte组成

r := []rune(s2)
fmt.Println(r) // [20013 25991], 每个字一个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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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一段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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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kage main

import "fmt"

func main() {
var a int = 1
var b *int = &a
var c **int = &b
var x int = *b
fmt.Println("a = ",a)
fmt.Println("&a = ",&a)
fmt.Println("*&a = ",*&a)
fmt.Println("b = ",b)
fmt.Println("&b = ",&b)
fmt.Println("*&b = ",*&b)
fmt.Println("*b = ",*b)
fmt.Println("c = ",c)
fmt.Println("*c = ",*c)
fmt.Println("&c = ",&c)
fmt.Println("*&c = ",*&c)
fmt.Println("**c = ",**c)
fmt.Println("***&*&*&*&c = ",***&*&*&*&*&c)
fmt.Println("x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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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uery是现在最流行的JavaScript工具库。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57.3%的网站使用它。也就是说,10个网站里面,有6个使用jQuery。如果只考察使用工具库的网站,这个比例就会上升到惊人的91.7%。

虽然jQuery如此受欢迎,但是它臃肿的体积也让人头痛不已。jQuery 2.0的原始大小为235KB,优化后为81KB;如果是支持IE6、7、8的jQuery 1.8.3,原始大小为261KB,优化后为9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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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应用软件之中,数据库可能是最复杂的。

MySQL的手册有3000多页,PostgreSQL的手册有2000多页,Oracle的手册更是比它们相加还要厚。

MySQL

但是,自己写一个最简单的数据库,做起来并不难。Reddit上面有一个帖子,只用了几百个字,就把原理讲清楚了。下面是我根据这个帖子整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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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这篇文章中,我提出一个开发模型。我已经将这个开发模型引入到我所有的项目里(无论在工作还是私人)已经一年有余,并且它被证明是非常成功的。我打算写这些已经很久了,但我一直找不到时间来做,现在终于有时间了。我不会讲任何项目的具体细节,仅是关于分支策略和释放管理相关内容。

Git

它主要体现了Git对我们源代码版本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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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和用法

position 属性把元素放置到一个静态的、相对的、绝对的、或固定的位置中。

用法

Object.style.position=static|relative|absolute|fixed

可能的值

描述
static 默认。位置设置为 static 的元素,它始终会处于页面流给予的位置(static 元素会忽略任何 top、bottom、left 或 right 声明)。
relative 位置被设置为 relative 的元素,可将其移至相对于其正常位置的地方,因此 “left:20” 会将元素移至元素正常位置左边 20 个像素的位置。
absolute 位置设置为 absolute 的元素,可定位于相对于包含它的元素的指定坐标。此元素的位置可通过 “left”、”top”、”right” 以及 “bottom” 属性来规定。
fixed 位置被设置为 fixed 的元素,可定位于相对于浏览器窗口的指定坐标。此元素的位置可通过 “left”、”top”、”right” 以及”bottom” 属性来规定。不论窗口滚动与否,元素都会留在那个位置。工作于 IE7(strict 模式)。

具体信息可以查看这里

水平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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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ft:50%;
transform: translateX(-50%);

垂直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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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50%;
transform: translateY(-50%);

水平垂直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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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ft:50%;
top:50%;
transform: translate(-50%,-50%);